贵阳移动厕所据悉
代表提案者: 严兴亚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382号
主办单位: 省乡村振兴局
会办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复文标题: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2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贵阳移动厕所据悉严兴亚代表:
您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制定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有新提升”的建议
贵阳移动厕所据悉2021年10月16日,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方案围绕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对全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明确了整治方向。方案明确,2021年,农房建设管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现象得到初步遏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全覆盖;完成全省农村户厕摸排整改,合理确定新阶段农村厕所革命目标任务,科学稳步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农村改厕同步分类分区推进;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初步改善。到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长效机制普遍建立,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70%;乡镇、建制村公厕覆盖率达100%,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9%,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40%;交通要道沿线、重点流域、旅游景区乡镇驻地、人口稠密村庄等重点区域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农房建设长效管控体系普遍建立,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现象进一步有效遏制,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到2025年,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有较大提高,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60%;政府、村级组织、企业、农民等各方共建共管共享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普遍建立,常态保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目前,由省乡村振兴局作为牵头单位组建了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正按《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确立的阶段性工作目标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有序推进中。
二、关于“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短板,更加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今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22〕22号)文件精神,我省结合实际印发《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要点围绕乡村规划管理、加强道路、供水、能源、物流、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农房、人居环境等农村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建设12项重点任务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短板,持续完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目前12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正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制定事项推进方案,省委农办、省乡村振兴局牵头建立推进机制,确保有关工作有序推进。
三、关于“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的建议
今年3月,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要点明确:一要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围绕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有奖惩“六有”目标正逐步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组织打好系列战役,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美丽家园建设等有机结合,常态化开展、长效化保持;二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引导党员带头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推动全面建立村规民约备案和履行机制,引导村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要进一步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教育,倡导文明健康,养成文明习惯。今年4月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贵州省深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黔文明〔2022〕11号)推进“移风易俗、村庄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全省各地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低俗婚闹等陈规陋习得到进一步治理。
四、关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的建议
今年3月,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的通知》(黔乡振领办发〔2022〕4号),组建了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明确专班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多部门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格局,并按月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7家省直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修订村规民约过程中,通过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建立完善各方“共商”“共管”“共评”机制,切实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助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有关工作要求,将您的建议融入到工作中,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乡村建设的切入点,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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